关于开展山东省社科青年人才团队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飞 时间:2026-08-0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山东省社科青年人才团队(以下简称人才团队)的评估评价,建立人才团队动态管理机制,增强人才团队的竞争意识、内驱动力、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引导各团队健康规范发展,结合三年来人才团队建设情况,省社科联现组织开展人才团队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获省社科联批准成立的人才团队。其中对2023年度成立的人才团队开展总体评价,并依据评价等次进行调整;对其他年度成立人才团队开展指导性评价,本次不评定等次,为2027年总体评价打好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严格遵循党管人才、实绩为先、公开公平、分类评价、以评促建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学术研究实绩为核心评判标准。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社科处、科研处、文科处等)和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人才团队负责,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予以把关。申报后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解散该人才团队并予以通报,同时暂停人才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今后三年人才团队推荐资格。

三、申报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6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二)所需材料要求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评价申请书》(附件1)、《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评价表》(附件2)

各人才团队对照附件2各评价指标逐项开展自评,并结合成立以来工作实绩准确填写赋分。同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由人才团队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逐项审核确认盖章。附表1需经所属地设区市的市社科联盖章。

请各团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社会科学数智服务平台(www.sdssdc.com)相关栏目上传附件1、附件2及附件2有关佐证材料(PDF文件、文字、影像资料等)。逾期未上传者,视为放弃评价,该人才团队称号予以取消。

四、评价流程

经人才团队自评申报后,由省社科联组建由领域专家、业务骨干组成的评审组分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两种团队类别予以评审确认。结合2023年度成立的人才团队得分与课题研究等情况,分别提出优秀、合格等等次建议(其他年份组建团队本次不定等次)。本次评价优秀、合格等次团队在省社科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评价结果运用

2023年度组建的人才团队,按等次落实支持政策:

优秀等次(占比不超过20%):优秀等次中符合要求的升级为“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专家团队”,享受相关支持,不再属于青年人才团队;其余人才团队继续予以支持建设2年。

合格等次(占比不低于60%):保留人才团队建制,继续予以支持建设2年。

不予保留等次(占比不超过20%):有否决项或经评价综合得分在各类别团队评价中靠后的团队,不再保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称号,不再享受支持政策。其中配套课题未按期按规定结项的,收回全部课题经费并取消团队负责人再次申报团队资格。

六、其他通知

为进一步掌握人才团队所有成员学术研究现状,摸清底数,请各人才团队梳理本团队成员2026年度拟出版学术著作情况(已有年度出版计划,但未正式出版者),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2026年度拟出版著作情况表》(附件3),于2026年8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6179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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