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弘扬枣庄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关于开展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轻联人〔2026〕35号)部署,现组织开展枣庄区域内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范围内直接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均可以申报。主要分为十一大类:雕刻工艺、漆器工艺、抽纱刺绣工艺、编织工艺、地毯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珠宝首饰工艺、花画工艺、民族民间工艺、其他工艺。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弘扬工匠精神,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
(二)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制作工作15年(含)以上(从艺时间起算不低于16周岁);其中非枣庄市户籍申报者近5年应在枣庄市辖区内专业从事工艺美术创作;
(三)具有以下荣誉或资格之一: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及以上职称或工艺美术师职称满5年,取得工艺美术类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经设区的市及以上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人员;
(四)具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精湛,创作风格鲜明,艺术成就为业内公认,在省内外同行业中享有声誉;
(五)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保护、发掘、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为本地区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通过授徒、创建工作室、创办工艺美术企业,在技艺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及学术成果转化、安置就业、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应用型或职业类技工院校专门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实践教学的教师且连续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同时符合(一)至(五)款的可以申报。
三、申报推荐工作安排
市工信局依据《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办法》(附件1)中的有关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全市范围内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初审及推荐工作,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负责本区域内的申报、材料把关及推荐工作,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负责本协会会员的申报、材料把关及推荐工作。
四、评审内容
评审以申报材料(综合素质)和申报作品为主要内容,注重申报作品的艺术造诣和技艺水平。评审主要内容:
(一)申报材料(综合素质)。主要考核参评者的基本情况、行业影响力、传承保护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的贡献及发展工艺美术产业的贡献,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学历、从业年限;
2.行业影响力:职称、荣誉、奖项、专著论文、科研成果、知识产权、馆藏作品;
3.行业贡献:技艺传承、社会效益;
4.产业贡献:经济效益。
(二)申报作品。主要考核参评者的艺术造诣和技艺水平,主要包括:
1.材料选择和利用;
2.技艺水平和表现;
3.设计能力和效果;
4. 艺术风格和特色。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及影像资料:
1.《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
2.学历、职称、荣誉称号、社会公益、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录制与其中一件(套)申报作品相近材质和工艺的局部制作视频(时长不少于20分钟)。录制期间需保持全程不间断,禁止剪辑、加速等后期编辑或AI生成,拍摄时人物上半身及手部操作区域需完整入镜,并收录现场原声,如需进行人声讲解,应确保声音清晰,并同步阐述作品创作思路、操作细节等内容。
8月17日前,请申报人员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者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社科处,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参评作品电子照片同步报送至zzxyskc@163.com。
(二)材料初审及推荐。市工信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9月初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枣庄工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将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登录“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线上平台(具体时间及填报指南另行通知)进行填报。
(三)材料审核及补正。材料审核工作贯穿于整个评审过程,材料上报后,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评选办将按照评选工作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重点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业绩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要求限期补正。如申报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或补正材料仍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作品报送。市工信局将按照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评选办通知要求,组织参评者将每人3件(套)参评作品按时报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评作品须与申报书所附照片一致,评选期间不得更换。工艺家具类作品尺寸不超过3.5米*2.5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3米*2米。
(五)作品评审及结果公布。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集体审议、社会公示及结果公布。
六、其他事宜
鼓励获得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人员选其一件申报作品存放在山东省工艺美术产业孵化中心,用于公益性宣传展示和文化交流。
校内报送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6179/69869(短号)
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