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质量。结合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法学会现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要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立足枣庄、研究枣庄、服务枣庄、发展枣庄;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坚持基础研究与对策研究并重,突出课题研究的时代性、实用性、创新性和专业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课题选题方向参照《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拟具体题目申报。鼓励申报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课题。
三、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1.课题申报:在枣庄工作或居住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课题,且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或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课题研究确需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需经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具函同意后方可参与课题研究。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社科项目。
作为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所有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违反的不予受理或受理后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承担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4年省社科规划课题、2024年省市社科联研究课题未按时申报结项的,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25年度课题。
2.申报流程:课题负责人填写《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盖章,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经区(市)政法委、司法局(高新区政法委)、社科联同意后,由区(市)司法局统一报送市司法局。各高校、市委党校、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统一组织本系统、本单位课题申报,统一报送市司法局。
3.课题立项:市司法局初审汇总后,会同市委政法委、市社科联、市法学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本年度研究课题拟立项15项左右。
4.课题调研:立项的课题组需开展“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活动,结合课题实际制定调研方案、组织实地调研。调研情况作为结项佐证材料。
5.课题管理:凡在课题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同一课题连续多年重复申报或交叉申报的,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当年及今后两年申报全市社科联系统各类课题的资格,并向课题申请人推荐单位和当地纪检、人社部门通报。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调整课题研究内容、改变成果形式等事项,需于中期检查前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不予结项。
6.课题结项:课题研究应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标准和要求请参照(附件5)。课题成果形式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发放结项证书。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下载:请登录枣庄社科网(http://www.zzskw.cn/)下载《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申请书》。
3.申报材料报送:请按时将《课题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中缝装订、无需盖章)、《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中缝装订、须匿名)、《课题申报统计表》(附件4,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明理楼323室,电子版(标注:姓名+单位+专项)报送至邮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