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枣庄学院新文科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枣院政字〔2025〕8号)要求,加强新文科实验室动态管理,检验建设成效,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文科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2025年立项的枣庄学院新文科实验室(共3个试点),评价时间范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评价内容
对照《枣庄学院新文科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确定的建设任务与评价标准,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考核维度 |
具体内容 |
科研创新成效 |
年度完成建设任务指标情况: 1. 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2.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3篇 3. 获批横向项目≥3项(合计经费≥80万元) 4. 形成省内有影响力研究报告≥2份 5. 获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机关文件采纳≥1件 6. 获省部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1项 |
团队建设情况 |
跨学科研究团队组建、高层次人才引育、复合型人才培养(含跨学科研究能力、自然科学实验方法掌握)等情况 |
平台建设进展 |
学科交叉融合推进、数智化手段应用、研究范式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等情况 |
开放交流合作 |
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国内外合作交流、社会服务成效(支撑区域战略、咨政服务)等情况 |
依托单位支持 |
依托学院在政策、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的保障落实情况 |
三、工作安排
1.依托单位自评(2026年6月10日前):各实验室依托学院组织实验室开展自评,填报《枣庄学院新文科实验室年度考核自评表》(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证明、智库批示文件、获奖证书、横向合同等)。自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依托学院公章)报送至明理楼323,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实验室名称+依托学院+年度考核自评”)发送至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学校审核评议(2026年6月15日前):社会科学处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自评材料,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议,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实验室年度考核等次。
3.结果公示与应用(2026年6月19日前):考核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实验室,按实施方案追加建设经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资助经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试点建设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各依托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验室开展自评,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拼凑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实验室建设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实验室取得的成果须严格符合《实施方案》有关约定,以枣庄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人为实验室研究人员,成果内容与实验室建设方向密切相关,否则不予认定。
3.考核结果纳入依托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作为学院资源配置、学科评估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6179
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