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飞 时间:2026-05-03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质量和水平,提升科研服务中心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形成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以“成果类型+单位+成果名称+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一)申报成果

所有申报成果均须提交全文Word版,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PDF版,下同)。

2.提交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封面与目录扫描件、1500字内容简介,并提交著作原件一本(邮寄,一般不退回)。

3.提交调研报告类成果,如有批示或采用证明,须一并提交。

4.提交课题(项目)类成果,须提交立项证书(文件)及结项(鉴定)证书扫描件。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

请认真填写《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Word版及扫描件(带签字盖章)。

(三)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或万方出具的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其中论文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0%,调研报告、著作和课题(项目)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5%,不符合查重比例要求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

三、评审组织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成果申报完成后,将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并认定一、二、三等成果。

(二)申报者须遵守学术纪律,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

(三)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成果为著作的另外提交1本著作至明理楼323。

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179

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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