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枣庄市第三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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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我市“十五五”规划系统擘画未来五年全市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枣庄大力实施“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服务企业发展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好发挥人文艺术创作在价值引领、文化传承、知识传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共同举办枣庄市第三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围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精品奉献人民开展主题创作。弘扬“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精气神,凝聚正能量。以社科视角把握“传承历史文脉、投身时代发展”的核心方向,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凸显理论高度与实践品格的统一。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聚焦“枣庄文脉”的深厚底蕴,通过绘画、书法、摄影、微视频、工艺美术等多元的艺术形式展示广大社科工作者及艺术创作者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地域文化的时代活力。

二、参赛对象

全市人文艺术爱好者

三、主办单位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

四、承办单位

枣庄市书画学会

枣庄市美术家协会

枣庄市摄影家协会

枣庄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枣庄市工艺美术家协会

枣庄市云鹏广告有限公司

五、奖项设置

(一)按照绘画、书法、摄影、微视频、工艺美术等艺术类别,大赛拟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具体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微调。参加市级及以上大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申报。

(二)一等奖获奖作者作为加入市社科联、市文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会员的条件之一。

(三)邀请部分获奖者参与市社科联组织的社科普及、专家宣讲、文化交流等活动。根据参与情况,支持申报山东省社科界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及各类荣誉等。

(四)结合活动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五)获奖名单将在枣庄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制作“人文艺术作品大赛数字展厅”,获奖作品在枣庄日报、枣庄快报、枣飞越等媒体宣传推介。

(六)终评后,拟举办《枣庄市第三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作品待展览结束后退还。

六、参赛方式

(一)组委会在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大赛通知,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绘画、书法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摄影作品:单照、组照限报2张(组);微视频作品:每位作者(个人或单位)限报2部,并填报《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工艺美术作品:每位作者限报1件。  

(三)报送和评选

1.报送时间:绘画、书法、摄影、微视频、工艺美术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5月13日,过期不候。

2.评选:绘画、书法、摄影、微视频、工艺美术作品一次评选。绘画、书法作品须寄原作参加评选;摄影、微视频、工艺美术作品寄送电子版参加评选,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评选结果在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作者,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四)区(市)社科联统一组织辖区内各选送单位参赛作品征集,将作品、《枣庄市第三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参评作品统计表》(附件1)和《枣庄市第三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报送枣庄市书画学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社科类社会组织统一组织本单位、本系统作品报送工作。相关表格请到枣庄市社科联网站下载。

七、相关要求

(一)参赛要求

1.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3.凡参加活动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条款。

(二)作品规格

1.绘画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

2.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印蜕不少于6方,边款不少于2枚,印屏尺寸一律为4尺对开竖幅(138cm×35cm)。

3.摄影作品。电子版要求(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不超过六张,自行粘贴好。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请自留底稿。

4.微视频作品:体裁不限,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或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声画同步、清晰;解说、对话、旁白加配规范简体中文字幕;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5.工艺美术作品:电子版要求,以名称命名,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提供不同角度5张,按类别压缩为一个文件。

绘画、书法作品原件报送,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类别、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可附页;摄影类、微视频、工艺美术作品电子版报送(U盘)。

特别提示:不符合参赛要求、作品规格者不予评选。活动结束后,作品原件全部退回(通知后三个月内不领作品者,自动放弃)。

八、组织实施

枣庄市第三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评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网络传播及媒体宣传的权利。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3日17:00前将作品保送至社科处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邮件标题:第三届人文艺术大赛+单位+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系 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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