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是市委赋予枣庄市社科联的一项重要职能。为引领全市社科工作者当好发展的参谋、助手,推进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研究合力,突出不同领域的研究特色,为我市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实践支撑,市社科联与有关单位合作,设立“2026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现将第一批专项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立的“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引领市”总体发展定位,聚焦“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和“服务企业年”工作安排,加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发挥好社科界“智囊团”“参谋部”作用,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注入学理动能,提供智力保障。
二、课题设置
本批专项课题共设16个研究领域,实行“立结项一体化”模式线上申报。各专项课题研究要求见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除特别说明外,申报者可根据所列“研究方向”条目设计具体课题申报,也可以结合专项相关领域的枣庄发展实际情况自拟选题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基于中小学与职业教育专项、卫生健康管理专项课题专业性较强,为保证课题质量,不采取立结项一体化模式,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1. 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
2. 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专项
3. 重点项目建设带动高质量发展专项
4. 文旅高质量发展专项
5. 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
6. 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项
7. 社会工作专项
8. 城市建设专项
9.档案赋能高质量发展专项
10.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专项
11.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项
12.审计监督服务现代化强市建设专项
13.退役军人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
14.革命文物研究专项
15.古薛文化研究专项
16.人文艺术研究专项
三、申报要求
1.在枣庄工作或居住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课题,且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或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县级以上职务人员。课题研究确需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需经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具函同意后方可参与课题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2026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含常规课题及专项课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常规课题及专项课题)。已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联研究课题,但尚未结项的(包括入库在研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再接受本次课题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凡在课题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同一课题连续多年重复申报或交叉申报的,取消个人当年及今后两年申报全市社科联系统各类课题的资格。
3.申报者登录“山东省社科联课题管理系统”,按照隶属关系选择区(市)社科联、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高校、市直有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按照自身课题研究方向慎重选择申报课题类别,因申报类别选择错误未能进入“在研项目库”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调剂。申报不设限额,但为提升研究成果质量,结项设限额。
四、申报流程
1.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2026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上交盖章时间见通知最下方),经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进行线上申报,不受理线下报送。申请人登录“山东省社科联课题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dssdc.com/subject/loginhome),根据提示选择“2026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申报”,根据操作提示完成申报。课题管理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3月27日—4月1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3。
2.申报结束后,经审查进入“在研项目库”的课题组必须组织开展“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活动,结合课题实际制定调研方案、组织实地调研。调研情况作为结项佐证材料并上传课题管理系统。
3.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调整课题研究内容、改变成果形式等事项,需在课题管理系统内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市社科联将进行集中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变更无效。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变更课题组成员需经课题组原所有成员本人签字确认同意,变更人员如跨部门、领域、学科,需经跨部门、领域、学科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函。若无正当理由或理由不充分,进入“在研项目库”后不允许随意变更有关事项。
五、课题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结项方式为提升课题研究质量与实效,枣庄市社科规划课题推行“立项结项一体化”管理新模式,打破以往“立项—研究—结项”的传统流程,实行“始于目标、精于过程、严于管控、终于实效”的一体化管理机制。
1.课题申报结束后,市社科联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课题纳入“在研项目库”,在“枣庄市社科联”和专项合作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不再设立项环节。已明确进入“在研项目库”的课题项目即可开展研究,在研期截至2026年11月10日(不以课题管理系统显示剩余天数为准)。
2.在研期课题若符合结项标准和要求,课题负责人可随时登录“山东省社科联课题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在研期结束后,市社科联与专项合作单位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结项初评后,市社科联组织专家根据研究质效,参考结项数量择优进行结项鉴定。对通过鉴定的课题发放结项证书并对立结项相关纸质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在研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结项申请,未结项的课题将从在研项目库中撤项移除。
(二)课题结项标准和要求形成一份10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成果全文查重率不超过20%(摘要、参考文献、研究要点等不能有效体现研究成果成效的内容不计入统计字数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达到结项标准,可申请结项:
1.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或省级部门领导(厅级以上)肯定性批示的,或被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的;
2.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学术期刊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5刊,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主要内容在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中被收录或获奖的,在枣庄市社科联公众号“社科研究成果交流”被采用的,在《枣庄社会科学》刊物上发表的;
3.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在出版发表、领导签批、部门印发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并注明课题编号。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课题结项依据。期刊出版发表、领导签批、部门印发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签批或印发的课题成果内容单篇字数要不少于2000字,社科类报纸发表的课题成果内容单篇字数要不少于3000字;出版发表、部门印发、提交批示件的,研究成果应与出版发表内容、部门印发内容、批示件的批示内容在题目、文章架构、章节内容等方面相一致,否则不予结项;
4.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学术期刊发表的需提供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或维普网的文章检索页面截图、附验证网址,其他网站收录证明不予认可。在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的不予认可。采用未经枣庄市社科联认可的公众号、网站发表的网络成果,或非社科类刊物、报纸发表的成果不予认定。在社科类报纸(含党报理论专栏)发表的必须是市级及以上发行的报纸。如通过非法渠道发表假冒期刊的成果一经查实,将不准予结项,下一年度不再接受立项申请。
六、课题定位与资金支持
1.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可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员的调研成果或理论研究成果。
2.为更好发挥“社科添智赋能助力高质量发展”品牌作用,积极咨政建言,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课题完成后,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形式,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获肯定性批示的,视课题成果转化情况,择优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积极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为课题研究开展给予支持保障。
七、其他事项
请及时关注“枣庄市社科联”及专项合作单位微信公众号查询课题立结项相关信息,不设其他渠道发布。
请于4月8日(周三)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李莉、于飞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