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26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审查已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档案科技项目成果,择优推荐。每项推荐成果须提供《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及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项目立项证明、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推荐书》须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于2026年3月2日前报送至社科处办公室(明理楼32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6179
社会科学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