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是我市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加快实现“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人文艺术创作在价值引领、文化传承、知识传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枣庄市第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抗战精神,以“铭记历史 强国有我”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微视频等不同的艺术作品展示社科工作者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指导行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高度和实践品格,传承“枣庄文脉”、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推动“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参赛对象
全市人文艺术爱好者
三、主办单位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承办单位
枣庄市书画学会
枣庄市美术家协会
枣庄市摄影家协会
枣庄市影视家协会
枣庄市云鹏广告有限公司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拟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两年内参加省、市级大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申报。
(二)一等奖获奖作者作为加入市社科联、市文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会员的条件之一。
(三)邀请部分获奖者参与市社科联组织的社科普及、专家宣讲、文化交流等活动。根据参与情况,支持申报山东省社科界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及各类荣誉称号等。
(四)评选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若干,并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五)获奖名单将在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
(六)终评后,举办《枣庄市第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书法、美术作品待展览结束后退稿。
六、参赛方式
(一)组委会在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大赛通知,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美术、书法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2幅;摄影作品:单照、组照限报3张(组);微视频作品:每位作者(个人或单位)限报2部,并填报《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
(三)报送和评选
1.初评:美术、书法作品报送12寸高清晰纸质版照片,作品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种类、联系电话。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信封注明:“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初评结果在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作者,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摄影作品、微视频作品不经初评,直接终评。
2.终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终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作品终评结果在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作者。
3.报送时间:7月9日前,各单位将作品、《枣庄市第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参评作品统计表》(附件1)和《枣庄市第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至社科处(明理楼323),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
七、相关要求
(一)参赛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二)作品规格: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
2.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印蜕不少于6方,边款不少于2枚,印屏尺寸一律为4尺对开竖幅(138cm×35cm)。
3.摄影作品。为12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4.微视频作品:体裁不限,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或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声画同步、清晰;解说、对话、旁白加配规范简体中文字幕;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书法、美术、摄影类作品均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可附页;微视频作品刻盘报送。
特别提示:不符合参赛要求、作品规格者不予评选。
八、组织实施
枣庄市第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评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