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是市委赋予枣庄市社科联的一项重要职能。为更好发挥社科智库作用,贯彻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清廉枣庄”建设走深走实,不断强化党性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持续深化清廉单元建设,促进廉洁理念浸润各行各业,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中共枣庄市纪委机关、枣庄市社科联现面向全市联合开展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廉枣庄”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清廉枣庄”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廉枣庄”建设专项)课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清廉枣庄”建设的目标任务及其实现路径,推动清廉理念向各行各业延伸拓展,立足枣庄、研究枣庄、服务枣庄、发展枣庄,突出课题研究的时代性、实用性、创新性和专业性。
三、选题指南
1.推进“清廉枣庄”建设的现实意义、建设路径研究;
2.清廉单元的标准化建设研究;
3.“清廉机关”建设的关键路径、具体实践和创新案例研究;
4.“清廉企业”建设的关键路径、具体实践和创新案例研究;
5.“清廉学校”建设的关键路径、具体实践和创新案例研究;
6.“清廉医院”建设的关键路径、具体实践和创新案例研究;
7.“清廉村居”建设的关键路径、具体实践和创新案例研究;
8.“清廉家庭”建设的关键路径、具体实践和创新案例研究;
项目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四、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1.课题申报:在枣庄工作或居住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课题,且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或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课题研究确需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需经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具函同意后方可参与课题研究。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社科项目。
作为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2025年度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所有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违反的不予受理或受理后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承担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4年省社科规划课题、2024年省市社科联研究课题未按时申报结项的,不能申报2025年度课题。
2.申报流程:课题负责人填写《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廉枣庄”建设专项)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盖章,经区(市)纪委监委、社科联同意后,由区(市)纪委监委统一报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党校科研处(社科处)、各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纪委、市直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本系统课题申报,统一报送至市纪委监委机关。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3.课题立项:市纪委监委初审汇总后,会同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给予正式立项,并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本年度研究课题拟立项15项左右,其中教育系统占比不超过30%。
4.课题调研:立项的课题组需开展“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活动,结合课题实际制定调研方案、组织实地调研。调研情况作为结项佐证材料。
5.课题管理:凡在课题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同一课题连续多年重复申报或交叉申报的,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当年及今后两年申报全市社科联系统各类课题的资格,并向课题申请人推荐单位和当地纪检、人社部门通报。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调整课题研究内容、改变成果形式等事项,需于中期检查前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不予结项。
6.课题结项: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课题结项标准和要求请参照(附件4)。课题成果形式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发放结项证书。
五、课题定位与资金支持
1.枣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在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开展,为市厅级课题。本课题成果,可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员的调研成果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所需业绩成果。
2.为更好发挥“社科添智赋能 助力高质量发展”品牌作用,积极咨政谏言,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市社科联将根据课题研究方向、研究质量,择优给予一定资金资助。资助采取先期资助和后期资助两种方式。列入先期资助课题,给予不低于2000元资金资助。课题完成后,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形式,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获肯定性批示,视课题成果转化情况,给予不低于5000元资金资助。
3.课题立项人所在单位,应积极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为课题研究开展给予支持保障。
六、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报送:请按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申报统计表》报社科处(明理楼323室),电子版(标注:姓名+单位+专项)报送至邮箱:zzzxyskc@163.com。
3.课题立项查询:请课题申报人及时关注“清廉枣庄”或“枣庄社科界”微信公众号查询课题立项信息。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