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决策部署,改革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组织模式,整合科研力量,创新科研组织形式,推动我校新文科实验室建设开好局、迈好步,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助力加快建成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校级新文科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高点谋划、高端起步、高质发展,瞄准国际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思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大需求引领。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加快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咨政服务能力提升。
(二)坚持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内涵式发展,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打破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壁垒与边界,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将实验室打造成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策源地、高端人才集聚地和实验成果转化地。
(三)坚持研究范式革新。改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组织模式,以实验为引领,借助新技术方法和先进工具设备,突破传统方法限制,开展有组织科研,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供新范式,注入新动能,产出原创性、标志性重大研究成果。
三、建设数量及周期
采取先行先试、有序推进的方式,参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首批遴选3-5个校级新文科实验室进行试点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过程中实行定期汇报考核、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建设周期内,每年获得一定建设启动经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适当追加建设经费。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经费支持。
四、建设目标
逐步培育建成一批前沿性、跨学科新文科实验室,形成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获批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五、申报机构资格
(一)依托学院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具有较强哲学社会科学实力,在学科建设、文理工农医交叉融合、科研改革创新、培育和支持实验室等方面成效明显。
(二)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基础,至少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其他依托学科中应有自然科学类学科。
(三)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有序,具有专职管理人员,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成效可预期、可检测。
(四)具有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鲜明的实验研究特色、明确的主攻方向、创新的研究方法、先进的技术手段,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扎实的实验研究基础。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战略,已取得体现学科交叉融合、认可度高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成果转化渠道畅通,服务成效显著。
(五)具有满足研究需求、长期积累、来源渠道稳定的数据资源,数据管理安全可控,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有关系统安全等级备案要求。能够自主设计开发建设相关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据分析、处理和研究能力较强。
(六)具有稳定的、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队衔接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实验技术和方法专长的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人。
(七)实验室负责人应是本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突出的科研能力、优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八)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具备充足且先进适用的实验设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实验环境。依托学校在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研究生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九)具有开放性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学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开展联合建设或联合攻关。具备社会服务条件,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方面有较好基础。
(十)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师德师风和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无不良记录。
六、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和科研机构,每院限申报1个实验室。
七、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对照资格条件自愿申请,按要求填写《枣庄学院新文科实验室申报书》(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明理楼323),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zzxyskc@163.com。
(二)各学院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机构应具备实验室性质,杜绝临时拼凑。
(三)各学院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网上提交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须完全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各学院须于截止日期前报送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飞、李莉
联系电话:3786179、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