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7-15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本次项目为政策引导类计划,无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项目类别包括软科学、工业应用技术、农业应用技术、惠民公益技术研究等。

二、计划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软科学项目。

1.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能够综合运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开展软科学研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研机构和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支持条件。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该题目所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实力和科研水平及前期工作基础;承担单位信誉良好,财务状况优良,有足够的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为承担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研究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3.支持领域。重点支持“创新引领可持续发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强工兴产 转型突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技术预测与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与产学研融合”“区域创新与创新载体”“县域、镇域经济研究”“支持滕州、山亭发展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社会发展和民生科技”“碳达峰碳中和应对”“6+3现代产业发展”等专题领域研究的课题,也可以自行设计题目和具体研究内容。

(二)工业应用技术项目。

1.支持对象。我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

2.支持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优先支持省备案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具备前期研究基础、科技研发团队、实(试)验仪器设备及生产场地条件;课题组研究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承担单位信誉良好,财务状况优良,具有项目资金筹措能力;具备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优先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研发投入占比需高于3%;项目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资源作用,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条延伸或产业集群式发展,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投入、创新平台提质升级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引进。

3.支持领域。重点支持我市“6+3”现代产业;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高新技术领域。

(三)农业应用技术项目。

1.支持对象。我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

2.支持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或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具备申报项目研发的前期研究基础,拥有合理的科研团队,申报单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具备项目研究开发需要的实(试)验仪器设备及生产场地条件;具有项目实施的资金筹措能力和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支持领域。粮食作物、蔬菜、林果、花卉、畜禽、水产等良种选育、种养加技术研发;石榴、马铃薯、甘薯、枣、樱桃、玉米、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智慧农业、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关键技术研究;各级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内区域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示范、转化。

(四)惠民公益技术项目。

1.支持对象。市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及新型研发机构。

2.支持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具备申报项目研发的前期研究基础,拥有合理的科技研发团队,申报单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具备项目研究开发需要的实(试)验仪器设备及生产场地条件;具有项目实施的资金筹措能力和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支持领域。支持开展城镇化发展、绿色低碳、人口与健康、气象服务、安全生产及应急消防等方面的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四减四增”、健康枣庄“十大行动”、中医药发展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示范、转化。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牵头或参与(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前三位参与人员)申报1项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且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2.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及在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项目。

3.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真正把基础性好、示范性强、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遴选出来。

5.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项目评审,如发现推荐项目质量较差,将取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对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立项。

6.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封皮统一用浅绿色硬纸,正文A4纸双面打印,胶装加书脊(项目名称+主管部门),红色隔页,一式3份,电子版要求含附件的PDF扫描版。请于7月19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新城校区明理楼323,电子版申报书汇总后连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凡未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未提交电子版、逾期未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莉 于飞

联系电话:3786704 3786179

电子邮箱:zzxyskc@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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