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由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设立并组织实施,是面向山东省广大软科学研究人员设立的固定科学技术奖(每年一次)。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成果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智库类)和省委宣传部试点建设的智库单位,以及各市认定的智库建设单位。成果完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个。
2、申报人为山东软科学研究会会员。申报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成果,且成果完成人总数不超过5人。(会员注册方法:登录“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www.sdrkx.org/,点击“会员服务”—“会员申请”,按要求在线上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无需等待审核即可完成。)
3、申报的研究成果需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成果(注:研究成果得到省级及以上重大决策应用的,可不受时间限制)。研究成果形式不限,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著作,及软科学研究报告等(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成果不予受理)均可申报。对前期已获得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或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和决策咨询奖的软科学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账号注册。申报人登录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进入“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平台”进行个人账号注册(需要成果推荐单位先行注册)。个人账号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个人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2),经成果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审核。
2. 提名书经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签署申报承诺书。并将提名书与成果附件合装成册,A4开本竖装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邮寄或者送达至指定地址。
三、申报相关说明
1、推荐单位的选择。申报人须选择一个单位作为申报成果的推荐单位。可以选择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设区的市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推荐单位。
2、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必须由我会指定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4)方可参与申报。其中,论文等级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
3、以著作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由一类、二类出版社(具体参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出版社目录)出版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其他类别出版社出版的,必须由我会指定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4)方可参与申报。
4、根据《山东省软科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引》要求,凡通过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认定的“山东软科学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进行评价鉴定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建议和论文、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可直接参与成果评审(需提供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5、申报个人须对申报成果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产生严重后果的,由申报个人自行承担。成果申报受理后,评审过程中不得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2日晚18时,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版材料请于1月10日前报送至明理楼323房间。
五、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
陈老师 13969121275 高老师 15106989690
李老师 15269186583
技术咨询电话:
赵老师 13853874858 徐老师 13969191022
社科处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