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设置的全市社科理论成果最高奖项。我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社科领域数字化建设,赋能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严谨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制定优秀成果推介制度,真正把优秀研究成果评出来、推广开,促进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根据《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枣办发电(2022)55号)文件的规定,枣庄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成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凡我市个人或集体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调查报告、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 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参评成果应为,经市级及以上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经省、市新闻出版局准印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编著;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推广、应用,已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议等;被市(地)级社会科学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优秀的社科课题或是被市(地)级以上(不含市级)社会科学权威机构鉴定确认合格的社科课题,亦可申报参评。
(三)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限首位作者申报,其他作者不申报)。
(四)凡获得市(厅)级(含)以上奖励(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泰山文艺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教育厅优秀成果奖、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省市科技成果奖等)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五)申报人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是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一经查证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社科联系统以上组织的课题立项、社科奖评选、典型选树等。
二、申报时限
申报成果的有效出版(发表)时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标明的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的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的时间为准;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间不得申报评奖;网络上发表的社科研究成果不予受理。所申报的成果原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申报基本流程
(一)网上申报和技术审核。网上申报基本流程是:用户注册一实名认证一评奖申报,详见(附件3)《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网上申报流程说明》。管理员对网上提交材料进行技术审核。网上技术审核通过的成果,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著作类和外文类成果验证。著作类成果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https://pdc.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验证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者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号码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所有外文类成果须通过具有检索资质的机构进行检索,并提供检索证明,以确定原发刊和所有反响期刊的SCI、SSCI分区。
(三)重复率要求。文章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
(四)书面材料报送和核查。网上技术审核通过的成果,申报者如实填写《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附件2),准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有关情况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所在区 (市) 社科联初审后,由区(市)社科联推荐申报。各高校、市委党校科研处(社科处)、市直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参评成果申报,初审后直接推荐到市社科联。成果申报由市社科联学会部负责办理。需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作品汇总表》 (附件1)一份;
2.《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附件2)二份;
3. 参评成果电子稿(标注姓名+单位)和汇总表以院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
参评作品纸质版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和《评选表》一并报送,著作类成果原件三份无需报送电子稿,所有纸质材料于2023年8月23日前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
注:各院(部)报送评奖材料时,每位老师的材料请单独存放一档案袋,以免混淆。
四、参评成果申报时间
成果网上申报时间:7月24日8时至8月15日17时
校内书面材料集中报送时间:8月22日(周二)、8月23日(周三)全天
联系人:于飞
电 话:3786179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