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2022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常规课题、“法治枣庄建设”专项课题、“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课题等《立项协议书》的要求,对已完成成果研究的立项课题及时进行结项鉴定,现就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时间
2022年9月30日前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
1.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2.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
3.鉴定书;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否则不予受理;
5.鉴定评审书;
6.开展枣庄市“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活动的调研方案、调研信息、照片资料等。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鉴定申请表、鉴定书<包含研究成果>、“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活动材料、查重报告各五份<装订在一起>,鉴定评审书三份<单独提供>)。
三、课题鉴定结项程序
1.提出鉴定申请。课题完成后,请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的相关鉴定材料。
2.组织鉴定。市社科联选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课题结项的鉴定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议,每位鉴定专家认真审阅申请结项课题最终成果报告,提出鉴定意见,填写《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鉴定意见表》。课题鉴定组组长综合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填写《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结项鉴定评审书》一式三份,评出等次。
3.结项公布。市社科联进行汇总,符合课题结项要求的颁发结项证书,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凡未提供查重报告的,一律不受理结项申请。如不能按时结项,提出延期结项申请获准的,只报送鉴定申请表,无需报送其他材料。
2.经专家鉴定,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研究成果认真修改完善,按照下一年度结项工作通知要求重新提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3.结项课题成果如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须在封面注明“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后,刊物原件(复印件)各2份报市社科联学会部。
4.市社科联根据课题质量及课题对实际工作指导价值进行推广和宣传。
5.请以院部为单位,于9月26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计划科(综903西),同时发送电子版zzxyskc@163.com。
联系人:李莉 赵治成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