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枣庄文史资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8-18 点击数:

各院(部):

为配合枣庄历史文化研究工作,编纂出版《枣庄历史文化志》系列丛书和《枣庄通史》,枣庄市政协办公室和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动员全社会力量挖掘、利用散落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手中的文史资料,确保研究工作精、深、透,呈现更加全面而精准的真实历史。即日起,市政协办公室、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枣庄文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全市各部门(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二)拥有或掌握与我市相关的历史文化资料和相关信息的市外各界人士。

二、征集范围

各个历史时期记载反映枣庄历史文化、古国城邦、历史人物、文物、山川形胜、植物、军事、文学、艺术、工业、红色文化、民俗、非物质文化、运河文化、饮食文化、中医药等各个领域的文献史料和实物、音像资料,均属征集范围。

三、征集内容

(一)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文字和图片资料,有研究价值的实物资料,已经出版的关于历史文化研究的书籍,已经制作完成的关于历史文化研究的声像资料等。

(二)反映手工业、纺织、机械、电子、化工、制造等我市特色行业发展历史的文件、行业志、统计资料、照片等文献资料。

(三)反映市域内名胜古迹的文史资料,如风景名胜、古建筑、古遗址及山川、河流、寺庙、游览胜地文字资料,图表、画册、照片、音像等文史资料等。

(四)反映市域内机构变革、政权交换、人事更迭、重大事件、历史变迁、地域属辖、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物资资源、自然灾害、风土人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民歌民谣、奇闻轶事、民间传说的文史资料等。

(五)市域内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六)各历史时期和各种版本的史书、志书(包括县志、乡镇志、村志、部门志、专业志、人物志和涉及我市情况的有关省志、府志、州志和周边市县志)、家谱、族谱、年谱、传记、布告、报纸、书刊、地图、墓志、碑文文件、电报、契约以及历代诗文、碑刻、古书画等资料。

(七)其它各种文史资料。

四、征集方式

为妥善保存已有和征集来的文史资料,市政协成立了枣庄历史文化研究史料组,并正在筹备文史资料馆。

(一)文史资料征集,本着自愿的原则无偿捐献。

(二)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向市政协文史馆捐赠有关文史资料。

(三)凡捐赠的资料全部用于历史文化研究和馆藏,不向社会出售或租借等。捐赠、移交或出售文史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对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可以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政协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对个人保存的珍贵档案,本人暂不愿捐赠、移交、出售的,市政协可以采取收藏复制件等形式进行征集,并保证档案所有人文史资料的完整安全。

(五)对于捐赠、移交文史资料者,由市政协文史馆办理交接手续,颁发“馆藏证书”。对捐赠珍贵档案有重要贡献者,将聘任为市政协文史馆馆员。

(六)文史资料可由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直接寄送枣庄市政协历史文化研究史料组,也可以采取面谈、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市政协史料组联系,市政协工作人员也可以采取上门协商方法办理。

开展枣庄历史文化研究和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请各部门(单位)、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吝心爱,献出珍藏,或提供信息线索,与大众共享人类文明成果。


联系人:耿聪慧,联系电话:0632-8663866。

电子邮箱:zzzxwenshiguanru163.com

通讯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511号

邮政编码:27780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枣庄学院社会科学处.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