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民族史研究。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正确 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加强中华民族历史研究。《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工程的重要内容 之一,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 于《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作部署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区域内《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以下简称《史料汇编》)编纂工作,2024年底前向《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最终成果。前期,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架构下,我省已成立《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东卷》编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山东卷编纂工作。根据编纂工作要求,我省将以课题组形式组织开展山东卷编纂工作,现将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通过编纂《史料汇编》,充分挖掘史料,系统梳理史实,有利于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认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编纂《史料汇编》,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编纂提供史料支撑,为中华民族史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准确认识中华文明起源和历史脉络,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 深入挖掘、系统整理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引导各族群众看清中华民族的走向和未来,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编纂原则
(一)坚持唯物史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
(二)突出主线,强化引领。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并将其贯穿于编纂工作全过程。要充分体现以“四个共同为核心内容的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即我国辽阔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深入挖掘和有效运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三)去伪存真,准确详实。尽力纳入现有史书、地方史志中最具代表性的、最能真实反映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交往交流交融状况的史料。注重挖掘整理多年来考古成果中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物证,做好史料甄别工作。
(四)体例严谨,脉络清晰。在文献选取和编纂规范上要严格遵照编纂体例要求(编纂体例见附件1),做到严谨扎实。在史料选取上要科学判断、合理统筹、着眼全局、揭示本质、详略得当、脉络清晰。
三、课题设置
根据编纂体例要求和我省实际,山东卷课题组的组建采取7 个主线课题和若干支线课题的“7 + N”模式。7个主线课题分别是:“先秦秦汉课题、“魏晋南北朝课题、“隋唐五代十国课题、“辽宋夏金元课题、“明朝课题、“清朝课题、“中华民国”课题;N个支线课题分别是:“孔府史料”课题、“大运河沿线课题、“重点区域课题(“重点区域指少数民族过万人县、市、区,4个民族乡镇,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及民族村、社区等)、“民间史料”课题、“伊儒会通课题等。
四、课题申报
请根据自身在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研究领域的优势及特色,对相关课题进行申报;我校申报课题总数不超过3个。省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各课题承办单位并签订委托协议。
请拟申报课题填报《课题申报论证表》(见附件2),于4月8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691987
联系邮箱:zzxyskc@163.com
社科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