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市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加快我市社科智库建设,市社科联决定,面向全市开展枣庄市第二批社科智库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热心社科事业,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作风正派,学风严谨。
(三)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从事理论研究或理论宣传工作的学科带头人或社科普及骨干。
(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从事理论研究的在职工作人员;副县级以上的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五)被推荐人员须按时参加市社科联组织开展的科研培训、课题评审、课题论证、科研咨询、学术评价、社科服务等工作,及时完成市社科联委托和交办的研究课题和宣讲任务。
二、学科分类与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学科划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枣庄市社科专家智库成员,其学科范围为以下学科: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人类学、民俗学、新闻传播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应用与普及等。
三、选拔原则与办法
(一)选拔原则。
1、以成果数量、成果质量以及获奖层次作为主要入选标准。
2、以是否积极参与和承担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社科普及活动作为入选的辅助条件。
3、对确有培养前途的青年社科工作者,或担任社团职务,从事科研管理工作者,入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选拔办法。市社科联依据入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专家从推荐的候选人中确定社科智库专家人员。
四、推荐要求
(一)各区(市)社科联、各高等院校、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市直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时,要坚持标准,择优选择,集体研究,组织推荐。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学科建设情况,推荐人选的学术影响和学术贡献,切实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上来。
(二)各单位推荐人选数量不受限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三)智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可增补进入专家库。对出现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专家,经核实后,从智库专家库予以剔除。
(四)请各单位认真如实填写《枣庄市第二批社科智库专家推荐表》、《枣庄市第二批社科智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报至社科处(综合楼903西),电子版发到邮箱:zzxyskc@163.com。
联 系 人:李莉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