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现在开始接受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2021年12月31日前验收的成果,择优推荐。每项推荐成果须提供《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简表》及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包括科技项目立项证明、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须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于2022年2月19日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903西),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skc@163.com。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3786704
社科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