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现状,进一步提高全省非遗保护传承水平,经研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省艺术研究院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及出版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7年1月-2021年9月期间公开出版、正式发表或结项的有关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出版物、论文及研究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二)做到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对非遗保护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三)出版物不少于18万字,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申报数量
根据申报要求,我校限报3项。
三、奖项设置
分为出版物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个类别。以上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报送材料
请于10月15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成果(如出版物篇幅太长,可发摘要,摘要不少于3000字)电子版及附件1、2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
纸质材料于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至社科处(综合楼903西)。其中出版物类成果报送原件2份;论文、研究报告报送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