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枣庄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必须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推荐、评选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和工作安排,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理论创新成果的普及应用,引导、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创作精品,不断满足干部群众对社会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
  二、评选范围
  凡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的社科工作者(市社科联特聘外地专家亦可参评)发表、播出的视频类社科普及作品,均可推荐。申报者应拥有视频内容与资料版权,或得到视频内容与资料版权所有者的授权与许可。已被枣庄市民大讲堂线上公益讲座采用的视频作品优先参与评选,不需另外推荐。已获得市、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优秀作品,不再予以推荐。
  三、推荐作品时限
  参赛作品一般应为202011月底以来,202110月底之前发布或完成的成片,特别优秀的作品不受限制。
  
四、推荐条件
  凡参加推荐的作品应当通俗易懂,具有丰富的知识含量和较高的普及价值,已经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凡对因著作权、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均由推荐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性强。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社会脉搏,展现时代风貌。
  2.艺术性强。符合社科普及视频艺术传播规律,通过视频时空的创造、镜头节奏的形成、叙述方式的转换等艺术手段,清晰表现视频主题。
  3.观赏性强。语言通俗易懂,表现手法独特,摄制精良,能在较短时间内吸引观众注意,激发普遍情感共鸣,有较好的观赏性。视频时长一般在35分钟以内。
  
五、推荐成果使用
  从所有推荐作品中评选出枣庄市30件社会科学普及优秀视频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予以通报表扬,由市社科联负责向全市、全省推介。并优中选优,推荐为全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
  
六、具体要求
  1.提交《枣庄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
  2.视频作品请提供
格式为标清或高清的光盘;

3.各单位将推荐作品资料收集完毕后,填写《枣庄市社科普及优秀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13日前报送至社科处,并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信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李莉

联系电话:3786704

电子邮箱:zzxyskc@163.com


 

附件:1.枣庄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表

   2. 枣庄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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