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科研竞争力,学校决定对2018年度的科研工作进行申报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完成人必须署名枣庄学院,成果时间应在2018.1.1—2018.12.31;
2.奖励范围及条件请参看附件《关于印发< 枣庄学院科研工作匹配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枣院政字[2018]79号)。
二、申报形式
请各学院、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汇总表,并按《关于印发< 枣庄学院科研工作匹配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审查相关材料。
1.纸质材料:汇总表须本院、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原件一式一份(核对后将退还给本人)、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社会科学处。电子版汇总表请发到相关邮箱。
2.双肩挑人员到专业隶属学院申报,无专业隶属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由各部门负责通知并统计报送。
3.各单位请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对所有科研成果的原件进行初审后再报送,拒绝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表彰奖励的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如有不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请各学院、各单位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汇总表相应内容。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请以院部为单位,按期将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综合楼903西房间)。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3786704。
四、辅助说明
1.报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按照要求提供齐全,一一对应。
2.部分2018年之前的科研成果未奖励的,本次可补充申报,请各单位在汇总表中备注栏说明补充申报理由。
3.希望各院部领导高度重视,不得拖延。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