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更好地整合社科专家资源,进一步做好我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合理使用,经研究决定,对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评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理论素养,学风优良,公道正派。二是研究方向属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三是须为在岗在编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县级以上职务(公务员身份人员一般不得推荐)。四是身体健康,能够顺利完成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任务。
二、推荐范围
专家库涉及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中国历史、考古学、世界历史、政治学、法学、宗教学、人口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智库研究成果、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应用与普及等。
三、推荐方式
1.根据省里做法,除评委会副主任人选外,各单位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科研副校长以及科研处长不允许推荐入库。
2.每位专家只能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
四、管理与使用
1.专家库建成后,将对专家的评选和诚信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遴选的依据。
2.专家库主要用于我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社会科学成果评价。
五、其他要求
1.本次补充、调整将直接关系到我市社科评奖工作成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限制数量,做到应入尽入、应纳尽纳,对于已经调出我市的、职务职称变动的原评选专家库人员,请及时更新调整。
2.这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入选的资格条件,严把政治关、道德关、业务关,遴选并推荐出符合标准的专家。
六、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库候选人认真填写《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推荐表》(附件2)。
各院部推荐的专家名单,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加盖公章,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发至zzxyskc@163.com,注明专家库字样。
联系人:郑欢
电 话:0632-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