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6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调查研究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省机构编制科研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鲁编办发〔2020〕10号),定于近期开展首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以来,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形成的著作(含译著)、论文、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仅报送电子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附书籍或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成果正文照片以资证明,未发表的成果需提供结题证明。

(二)提供的有关证明可选pdf或doc格式,图片须选jpg格式并保证清晰度、不小于3000×2000像素。

(三)申报成果须相应填写《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各二级单位对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 》(见附件2)。

(四)成果文档归集于同一文件夹并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科研成果汇总表》为1号文档。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申报编制奖(×年×月×日)。请将文件夹压缩为rar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涉密成果请按照保密规定处理。

三、申报组织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口,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不得将非研究型成果进行申报。请于12月2日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李莉

话:378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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