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8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中国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联合山东省科协、山东省科技厅决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

三、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人选范围包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3.坚持工作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五、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3月下旬,各部门、各学院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

2.组织推荐。3月下旬至4月初,各部门、各单位开展 “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5名。已获得国家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4月2日前,各推荐单位将签字盖章的《2021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1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综合楼1903西,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zxyskc@163.com。

校内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632-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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