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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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要求,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组织 2024 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任务。聚焦山东省“十四五 ”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益,推出高水平、有创新、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契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发展重要思想和理论观点,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聚焦“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趋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要着重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过程遵循《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选题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侧重方向》(附件2),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选题。

三、申报要求

(一)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会员、专家,各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机构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等,均可参与课题申报。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二)申报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能够统筹协调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以6人为限(含课题主持人1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三)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我校申报额为3项。

(四)2022、2023年度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课题。 不支持一题多报,已向其它科研部门申请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教促会课题。

四、受理流程

(一)课题申请人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见附件3),3月20日前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一式社会科学处明理楼323),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命名为“XX学院-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二)课题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课题申报材料经专家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由教促会规划办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4月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四)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过程管理、成果鉴定、结项验收工作由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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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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