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枣庄市首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15 点击数:

各单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人文艺术创作在价值引领、文化传承、知识传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枣庄市首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龙腾盛世、筑梦家国”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微视频等不同的艺术作品展示社科工作者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传承“枣庄文脉”、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推动“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

二、参赛对象

全市艺术爱好者

三、主办单位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承办单位

枣庄市书画学会

枣庄市美术家协会

枣庄市书法家协会

枣庄市摄影家协会

枣庄市影视家协会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大赛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入围奖若干。两年内参加省、市级大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申报。

(三)一等奖作品作为加入市社科联、市文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会员的条件之一。

(四)邀请部分参赛者参与市社科联、市文联组织的社科普及、专家宣讲、文化交流等活动。 根据参与情况,支持申报山东省社科界人文艺术作品大赛及各类荣誉称号等。

(五)评选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若干,并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六)获奖名单将在市社科联、市文联等官方网站发布。 

(七)终评后,举办《枣庄市首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参展作品不予退回。

(八)获奖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未参展作品由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退回选送单位或本人。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处理。

六、参赛方式

(一)组委会在市社科联、市文联等网站发布大赛通知。

(二)美术、书法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3幅;摄影作品:单照、组照限报3张(组);微视频作品:每位作者(个人或单位)限报2部,并填报《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

(三)3月1日前,区(市)社科联统一组织辖区内各选送单位参赛作品初评后,将参评作品原件、《参评作品统计表》(附件1)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报组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参赛作品初评和报送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参赛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二)作品板块:设置“欢欢喜喜过大年”“枣庄印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法治枣庄”“廉洁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若干板块。

(三)作品规格: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2.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6方印拓以上并附边款。

3.摄影作品。为10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单幅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4.微视频作品:体裁不限,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或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声画同步、清晰;解说、对话、旁白加配规范简体中文字幕;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书法、美术、摄影类作品均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可附页;微视频作品刻盘报送。

八、组织实施

枣庄市首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学会部。

组委会负责邀请业内专家和纪检部门人员进行评选和监督工作。

校内作品提交要求:

2月26日前,将参评作品原件、《参评作品统计表》(附件1)和《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明理楼3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于飞

联系电话:3786179


社会科学处

202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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