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枣庄学院党史党建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0 点击数:

各院(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强化政治责任,历史担当,挖掘和弘扬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进程中的精神财富,值此枣庄学院建校50周年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枣庄学院党史党建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资料翔实,数据准确,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

2.参评成果内容要聚焦建党百年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有关党史、国史、社会主义运动史、改革开放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本次参评的成果应为集体或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智库成果、文学艺术创作作品等。

2. 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以我校教职工作为第一作者,且第一完成单位署名是“枣庄学院”的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以学院(部)、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人需填写《枣庄学院党史党建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枣庄学院党史党建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一式五份)、《承诺书》。

2.所有参评成果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中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或知网下载的电子版);著作复印件只需将封底、封面、版权页、前言(引言或摘要)及目录页复印装订即可;调研报告提交报告全文;课题研究报告成果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复印件等;智库类成果提交采纳证明或签批证明。

3.各学院(部)、部门对《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a.成果真实性;b.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规定;c.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d. 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e.推荐材料是否符合通知的规定等。

4.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16月2日前将装订成册的评奖材料和《汇总表》签字盖章交至社科处903西,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zxyskc@163.com,压缩包文件名:**学院2021年枣庄学院党史党建优秀科研成果推荐材料,里面:**教师2021年枣庄学院党史党建优秀科研成果推荐材料。

    联系人:李莉  刘建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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