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26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要求,2017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成时限为2018年6月。为提高软科学成果应用的时效性,鼓励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立项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上年度已完成上传但未通过结题的项目请修改完善后重新上传。

二、结题申请材料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可及时登陆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上传材料,申请结题。

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研究报告(后附文献复制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应用证明原始凭证及成果扫描件等);

3、研究简报;

4、重点项目应提交《软科学研究》拟用稿件。稿件立意要新,针对科技工作,提出实用性的建议(在“研究简报”端口上传);

5、按规定或由合同书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结题申请不予批准

1、未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

2、提供的结题材料不全;

3、经文献复制检测系统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

4、项目经费使用违规。

四、结题确认条件

1、重点项目

(1)在《软科学研究》上刊发。《软科学研究》(鲁办简备字B18号)系省科技厅的内部刊物,主要针对科技决策和管理中相关问题,提供可选择的各种途径、方案、措施及对策建议。《软科学研究》稿件由有关专家组成的编委会负责审定。

(2)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各大媒体,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拟发表)文章一篇(需注明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名称及项目编号),且与该研究内容相当;

达到上条件之一即可结题。

2一般项目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或相关出版物刊发,(须注明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名称及编号),且与该研究内容相当。

暂未达到结题条件的应继续研究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

四、建立绩效评价奖惩机制

为突显软科学计划项目辅助决策的作用,进一步增加软科学成果的有效和中高端供给。针对研究水平较高、参与或辅助决策效果显著的软科学优秀成果,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将给予资金奖励、后续补助或延伸立项等支持。

有意向拟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各大媒体,或具较高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发表与研究项目有关文章者,请于刊发前与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联系,将择优给予支持。

对项目立项率低、结题率低的单位采取限制申报、通报批评等措施。对逾期未上传结题材料或上传结题材料不达标者,将被视为结题不合格,三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

 

联系人:汪涛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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