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科研竞争力,学校决定对2019年度的科研工作进行申报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完成人必须署名枣庄学院,成果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奖励范围及条件请参看附件《关于印发< 枣庄学院科研工作匹配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枣院政字[2018]79号)。
二、申报形式
1.2019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时已经提交并审核过的高水平论文、专著、智库成果等不需要再重复报送;
2.分类考核时未提交的成果,请于2020年5月4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0年5月6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930西。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包括:汇总表、成果及相关检索证明。纸质材料需上交原件。
电子邮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3786704
三、辅助说明
1.双肩挑人员到专业隶属学院申报,无专业隶属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由各部门负责通知并统计报送。
2.各单位请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对所有科研成果的原件进行初审后再报送,拒绝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表彰奖励的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如有不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各学院、各单位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汇总表相应内容。
4.希望各院部领导高度重视,不得拖延。
社会科学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