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4-16 点击数:

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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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现就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课题申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我国人权研究工作者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选题密切跟踪当前国内外人权领域最新动态,聚焦理论、研究实践,着力阐释我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人权意义,努力创新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思想储备和智力支撑。

二、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在人权研究领域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一般课题是具有前沿性和一定学术价值的课题。申请人可根据《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项目指南》选择研究角度,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申报自选课题。“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课题须按照《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中国人权研究会将组织同行专家对所有《活页》进行匿名通讯初评。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可使用电子签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此次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中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本次申报中两个课题的申请。(2)不得以正在承担或已结项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各级各类课题项目进行申报,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

六、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课题项目的,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七、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8万元,一般课题5万元。申请人应按经费开支范围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课题完成时限,重点课题为1-1.5年,一般课题为1年。在研期间,需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中期报告,并公开发表至少2篇阶段性成果(其中,在《人权》期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或书稿形式,重点课题不少于12万字,一般课题不少于8万字,并同时提供1.5万字以内的结项成果精要版本。

九、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十、请各院(部)统一将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7日前报送社科处办公室(综903西),包括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均为一式六份),同时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郑欢

联系电话:1356322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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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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