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学科、科研机构与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项与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鉴定、统计,科研奖励的组织申报及评选;
六、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讲座的组织与协调管理;
七、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经费的管理;
八、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九、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规划的制定与管理;
十、负责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团队)服务地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十一、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选拔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
十二、协助人事处做好职称晋升与岗位聘任工作;
十三、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